阳光人寿i保可爱多C款年金保险的投保条件和保障内容如下:
投保条件
投保年龄:
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28天至12周岁,专为青少年儿童设计。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保至被保险人22周岁,即直接保障至孩子大学毕业。
交费方式:
提供多种交费方式,包括年交和月交,以满足不同家庭的经济状况和支付习惯。
交费期间:
交费期间灵活多样,可选择趸交(一次性交清)或分期交付,分期交付的期限包括3年、4年、5年、6年、7年、8年、9年、10年、11年、12年、13年等多种选择,以充分满足不同家庭的资金规划需求。
保障内容
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19周岁、20周岁、21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保险公司将分别在相应的保单周年日按照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这笔资金可以用于补充大学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用。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即被保险人22周岁满期)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期间届满时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68%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保险合同终止。这笔满期保险金可以作为孩子毕业后的启动资金或用于其他用途。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前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已交保险费与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保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及之后身故,且在保证给付期内(即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起至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前),保险公司将一次性给付保证给付保险金,其数额为尚未给付的生存保险金与满期保险金之和,同时保险合同终止。需要注意的是,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及之后身故且不在保证给付期内,则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但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其他相关事宜。
阳光人寿i保可爱多C款年金保险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成立或者保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写在最后:阳光人寿i保可爱多C款年金保险怎么样?好不好?但是买保险从来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货比三家,找专业的保险代理人咨询,也是特别重要的,在购买投资类型的保险,还是特地强调下,要为自己先购买纯保障型保险.如果先了解其他险种,可以找我们了解,我们会提供免费的保险计划供投保人选择。不管买什么东西,货比三家都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