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幸福享悦年金保险(分红型)投保规则投保年龄:0-65周岁
保险期限:至105周岁
缴费方式:3/5/6/10年交
泰康幸福享悦年金保险(分红型)是一种全面、稳健的保险计划,旨在为您提供长期的生活保障和稳定的投资回报。
首先,该保险提供终身年金领取,让您在年老或失去劳动能力时,能够获得持续的经济支持,为您的晚年生活提供保障。同时,该保险还具有分红性质,让您有机会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实现资产的长期增值。
此外,泰康幸福享悦年金保险(分红型)还具有灵活的交费方式和多种保险期间选择,让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定制最合适的保险计划。
最重要的是,该保险计划还提供身故保障和意外身故保障,为您和您的家人提供安全保障。
总之,泰康幸福享悦年金保险(分红型)是一种全面、灵活、稳健的保险计划,能够帮助您实现长期的生活保障和稳定的投资回报。
泰康幸福享悦年金保险(分红型)怎么样?泰康幸福享悦年金保险(分红型)是由泰康人寿承保的年金险,大公司,有保障。
这款产品支持0岁到65周岁人群进行投保,保障至105周岁。
不仅如此,这款产品还具有3年交、5年交、6年交、10年交等缴费方式。
泰康幸福享悦年金保险(分红型)值得买吗?李女士为丈夫王先生(45岁)投保泰康幸福享悦年金保险(分红型),李女士为投保人及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王先生为被保险人,儿子小王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年交保险费:10000元;
交费期间:5年;
基本保险金额:1709元。
则,王先生享受的保障如下: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为准!
泰康幸福享悦年金保险(分红型)保什么?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第6保单年度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05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被保险人在每一个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不超过60周岁(含60周岁)且在年满65周岁后(含65周岁生日)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或者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超过60周岁且在年满70周岁后(含70周岁生日)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生存,保险公司保证给付生存保险金至被保险人年满90周岁前(不含90周岁生日)的最后一个年生效对应日。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证给付期内身故,保险公司将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在该期间内尚未领取的生存保险金总额,其数额为: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至被保险人年满90周岁前(不含90周岁生日)的最后一个年生效对应日期间,保险公司应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的生存保险金之和(不计息)。
如果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不超过60周岁(含60周岁),前述保证给付期是指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后(含65周岁生日)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至被保险人年满90周岁前(不含90周岁生日)的最后一个年生效对应日期间。如果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超过60周岁,前述保证给付期是指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后(含70周岁生日)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至被保险人年满90周岁前(不含90周岁生日)的最后一个年生效对应日期间。
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不超过60周岁(含60周岁)且在年满65周岁后(含65周岁生日)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之前身故,保险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其数额等于您已交纳的合同的累计保险费数额(不计息)。
如果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不超过60周岁(含60周岁)且在年满65周岁后(含65周岁生日)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及之后身故,身故保险金为零。
如果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超过60周岁且在年满70周岁后(含70周岁生日)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之前身故,保险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其数额等于您已交纳的合同的累计保险费数额(不计息)。
如果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超过60周岁且在年满70周岁后(含70周岁生日)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及之后身故,身故保险金为零。
写在最后:泰康幸福享悦年金保险(分红型)有什么用呢?但是买保险从来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货比三家,找专业的保险代理人咨询,也是特别重要的,在购买投资类型的保险,还是特地强调下,要为自己先购买纯保障型保险.如果先了解其他险种,可以找我们了解,我们会提供免费的保险计划供投保人选择。不管买什么东西,货比三家都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