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幸福享悦年金保险(分红型)投保规则投保年龄:0-65周岁
保障期限:至105周岁
缴费期间:3/5/6/10年交
泰康幸福享悦年金保险(分红型)是一种以人为本的保险产品,旨在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基本保障。该保险具有多种优点,其中包括:
首先,该保险计划提供了一生的养老保险,可在客户退休后每月领取约定的年金,保证客户有足够的经济支持,提高生活质量。
其次,该保险还提供了身故保障,以防止客户因不幸事件导致经济困难。同时,该保险还提供了死亡抚恤金,以帮助客户家庭渡过难关。
此外,泰康幸福享悦年金保险(分红型)还提供了一系列的健康保障,包括重大疾病、特定疾病和医疗住院津贴等。这些保障可以帮助客户应对突发的健康问题,并减轻经济负担。
总的来说,泰康幸福享悦年金保险(分红型)是一种全面的保险产品,既提供了基本的养老保险和身故保障,又提供了健康保障和死亡抚恤金等其他保障。这些保障可以为客户提供一个全面的保障体系,帮助客户及其家庭成员在经济困难时获得及时的经济支持和帮助。
泰康幸福享悦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是什么?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第6保单年度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05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被保险人在每一个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不超过60周岁(含60周岁)且在年满65周岁后(含65周岁生日)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或者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超过60周岁且在年满70周岁后(含70周岁生日)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生存,保险公司保证给付生存保险金至被保险人年满90周岁前(不含90周岁生日)的最后一个年生效对应日。如果被保险人在保证给付期内身故,保险公司将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在该期间内尚未领取的生存保险金总额,其数额为: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至被保险人年满90周岁前(不含90周岁生日)的最后一个年生效对应日期间,保险公司应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的生存保险金之和(不计息),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不超过60周岁(含60周岁),前述保证给付期是指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后(含65周岁生日)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至被保险人年满90周岁前(不含90周岁生日)的最后一个年生效对应日期间。如果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超过60周岁,前述保证给付期是指被保险人年满70周岁后(含70周岁生日)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至被保险人年满90周岁前(不含90周岁生日)的最后一个年生效对应日期间。
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不超过60周岁(含60周岁)且在年满65周岁后(含65周岁生日)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之前身故,保险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其数额等于您已交纳的本合同的累计保险费数额(不计息),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不超过60周岁(含60周岁)且在年满65周岁后(含65周岁生日)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及之后身故,身故保险金为零,本合同终止。
如果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超过60周岁且在年满70周岁后(含70周岁生日)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之前身故,保险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其数额等于您已交纳的合同的累计保险费数额(不计息),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超过60周岁且在年满70周岁后(含70周岁生日)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及之后身故,身故保险金为零,合同终止。
泰康幸福享悦年金保险(分红型)收益如何?周先生,45岁,为自己投保泰康幸福享悦年金保险(分红型)。
缴费期间:5年交;
年交保费:10000元;
基本保险金额:1709元。
则,周先生的保单利益如下: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为准!
年金险分红型保险的收益如何计算?金险分红型保险的收益计算方式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1、固定利率:保险公司在合同中约定一个固定的利率,例如4%、5%等,投保人每年缴纳的保费都会被用于投资并获得相应的利息收益。
2、浮动利率:保险公司根据市场利率的变化进行调整,投保人每年缴纳的保费会被用于投资并获得相应的利息收益。
3、混合利率:保险公司在合同中约定一部分固定利率和一部分浮动利率,投保人每年缴纳的保费会被用于投资并获得相应的利息收益。
写在最后:泰康幸福享悦年金保险(分红型)怎么样?但是买保险从来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货比三家,找专业的保险代理人咨询,也是特别重要的,在购买投资类型的保险,还是特地强调下,要为自己先购买纯保障型保险.如果先了解其他险种,可以找我们了解,我们会提供免费的保险计划供投保人选择。不管买什么东西,货比三家都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