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暖心嘉倍定期重疾险投保规则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投保须知
承保年龄:- 保障期限: 10年、20年、30年、至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70周岁、80周岁 缴费方式:期交
人保寿险暖心嘉倍定期重疾险保什么?如图所示:
基本保障:
重大疾病保险金
120种重大疾病,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经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您已交的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发生合同约定的全残,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
可选保障:
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经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一种或多种),豁免被保险人特定疾病确诊之日以后合同基本部分和可选部分的各期保险费。
特定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经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一种或多种),且此前未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合同的特定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人保寿险暖心嘉倍定期重疾险值得买吗?李女士为丈夫王先生(30周岁)同时投保人保寿险暖心嘉倍定期重大疾病保险的基本部分和可选部分,保险期间为至8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止,基本保险金额30万元,指定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儿子小王。
等待期后王先生享有的本合同的保障如下:
基本部分:
可选部分: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具体以条款/实际情况为准!
定期重疾险是什么意思?定期重疾险字面上的意思是在固定期限内提供保障的重疾险,保障期限一到期,合同的保障就会失去。
定期重疾险常见的固定保障期限有20年、30年,或者是保到70岁、80岁的。
定期重疾险常见的形式有消费型重疾险和返还型重疾险,消费型重疾险是指保障期限到期,没有发生理赔,保费不会返还。返还型重疾险通常是定期重疾险搭配两全险,保障到期未发生理赔,有返还保费的功能。.
人保寿险暖心嘉倍定期重疾险保障条款
保障范围
本合同的保险责任分为基本部分和可选部分。
您可以单独投保基本部分,也可以同时投保基本部分和可选部分,但不能单独投保可选部分。您在投保可选部分时必须同时投保该部分的两项责任。您投保的可选部分以保险合同上载明的为准。可选部分一经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基本部分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经我们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我们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降为零,本合同基本部分和可选部分的保险责任均终止,届时:
(1)若本合同未附加其他附加险合同,则本合同终止;
(2)若本合同附加了其他附加险合同,则本合同在除豁免保险费合同以外的其他附加险合同均终止后终止。
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
本合同的全残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我们在给付全残保险金的同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降为零,本合同基本部分和可选部分的保险责任均终止,届时:
(1)若本合同未附加其他附加险合同,则本合同终止;
(2)若本合同附加了其他附加险合同,则本合同在除豁免保险费合同以外的其他附加险合同均终止后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您已交的本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种和一次为限,我们只对其中保险事故发生时间最早的承担责任,保险事故发生时间指被保险人重大疾病初次确诊、全残或身故的时间。
可选部分
特定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经我们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一种或多种),且此前未确诊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继续有效。
本合同的特定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若申请特定疾病保险金时被保险人所患疾病已满足重大疾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给付条件,我们将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不再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
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于等待期后经我们认可的医院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一种或多种),我们豁免被保险人特定疾病确诊之日以后本合同基本部分和可选部分的各期保险费。
已获豁免保险费的保险合同,其权益与正常交费的保险合同相同。